各縣(市、區(qū))職改辦,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省(部)屬在嘉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社廳《關于2011年度高級經濟師資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1〕157號)和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度全市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嘉人社〔2011〕16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1年度高級經濟師資格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高級經濟師資格的學歷、資歷、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等要求,嚴格按《浙江省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人社發(fā)〔2009〕45號)規(guī)定執(zhí)行。申報對象評審資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二、申報對象須參加省統(tǒng)一組織的專家面試答辯,面試答辯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經濟專業(yè)理論知識及經營管理工作能力。面試答辯成績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報對象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是指發(fā)表在《浙江省申報高級經濟師資格發(fā)表論文的雜志目錄(試行)》(附件10)所列雜志上的論文。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對象送審材料須包含的內容和材料裝訂要求見《申報高級經濟師資格材料具體要求》(附件1)。
(二)申報高級經濟師的材料要求真實規(guī)范、書寫清晰、手續(xù)齊全、裝訂完備。各單位要對申報對象提交的評審材料進行審核,并采取適當方式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結果填入《推薦高級經濟師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附件2)相應欄內;申報對象和單位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在《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附件8)上簽字。對有關復印件須經單位及當地人事部門核對原件驗證蓋印后才能上報。
(三)《推薦高級經濟師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統(tǒng)一使用A4紙打印,共4頁,不得增頁、附頁,嚴格按規(guī)定的頁面填寫,同一頁內各欄目之間可根據內容多少作調整;一式3份,1份裝訂在申報材料內,另兩份不用裝訂。
五、對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其申報材料予以退回,并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已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取消其資格。
六、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資格的要求參照上述辦法執(zhí)行。
七、申報材料請于2011年8月10日前報送嘉興市職稱評價中心。地址:嘉興市東升路1號(建國路與東升路交叉口)市人力資源中心市場一樓辦事大廳,聯系電話:82214748。所需表格可從嘉興人事人才網下載(網址:www.jxrsrc.com。欄目:辦事大廳——下載中心)。
附件:1.申報高級經濟師資格材料具體要求
2.推薦高級經濟師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
3.破格推薦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審核表
4.職稱外語免試審核表
5.計算機應用能力免試審核表
6.評委會評審對象資格審查花名冊
7.直接推薦高級經濟師資格審核表
8.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9.申報高級經濟師資格對象照片粘貼表
10.《浙江省申報高級經濟師資格發(fā)表論文的雜志目錄(試行)》
嘉 興 市 職 稱 評 價 中 心
二O一一年六月九日
|